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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汕尾市二○○八年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关键字:关于评选汕尾市二○○八年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8年9月2日14:46] 网络直通车



关于评选汕尾市二○○八年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实施市委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素质工程”,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不断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决定于今年教师节前在全市开展评选2008年“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确认一批在教学教研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科带头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2005年以来未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的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均可参加“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活动。今年全市拟评选“优秀教师”30名、“优秀班主任”2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0名、“学科带头人”20名。
二、评选条件
    总体要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法律法规,树立和践行“八荣八耻”,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职业道德好,学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改革创新和奉献精神,本职工作成绩显著。
各项称号具体条件:
    “优秀教师”:热爱教育工作,教学思想端正,出色完成教学任务,积极开展教学教研工作,注重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努力探索,不断进取。在推行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中成效明显,所教学生素质高、创新能力强,所任学科成绩优秀。教学经验在县(市、区)范围内得到推广,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教研论文具有指导意义。
    “优秀班主任”: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努力培养“四有”学生,注重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德育工作,学生思想工作认真细致,在培优转差工作中成绩突出。所带班级优秀生多,班风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在学校和当地社区有良好的声誉。
“优秀教育工作者”:思想道德品质良好,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业绩突出的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学校管理能力强,能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办学有特色,校风、教风、学风良好,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绩效良好。
    “学科带头人”:按照汕教〔2005〕135号文关于 “汕尾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 的条件要求。主要是:长期在教学教研一线的中级职称以上且在全市能起带头示范作用的教师,教学教研工作成绩突出,所教学科成绩高于市平均水平;举行过面向全市或较大范围的学科教学公开课,且受到好评;主持或主要参与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且结题通过验收鉴定,其成果得到同行好评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肯定(含表彰);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有较高水平的教研论文2篇以上(或出版专著1部以上)。中学(含职中)和中心小学校长不参加学科带头人评选。
三、评选办法、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评选、组织审定的办法,分配名额见“附件1”。其中“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名额农村小学教师要占50%以上;各县(市、区)推荐的名额必须严格把关,坚持条件标准,宁缺勿滥。
    评选时间安排如下:
    7月10日前各学校进行民主评选、推荐,并报县(市、区)教育局。
    7月12日前各县(市、区)确定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7天。
    7月30日前各县(市、区)将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送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其中“学科带头人”材料报市教研室。
    评选“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填报如下材料:名册表(见附件2)一式2份、申报表(附件3)一式1份、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附件4)一式10份、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及有关论文,奖励证书复印件(加盖验印章)、计生证明材料。评选“学科带头人”填报材料如下:《汕尾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申报表》(一式5份,原件1份,复印件4份);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一式1份(1500字以上);教师职称、获奖等证书复印件、教研成果发表复印件(含课题报告、论文、专著、案例等)和能证明其业绩的其它有关材料等一套。
市教育局将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县(市、区)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考察与评审,评选结果报市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四、表彰形式
    对评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学科带头人”者,在教师节前进行通报表彰,并通过新闻媒介进行报道。
五、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汕尾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学科带头人”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各县(市、区)也应成立相应机构。
    为体现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并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市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3390618、3390663(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人事科)。
六、几点要求
    1、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学科带头人”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坚持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方法,选出的对象要具有典型性、先进性、代表性,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2、各县(市、区)对候选人的先进事迹材料要严格把关。材料采用第三人称写法,要求真实、具体、突出重点,强调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3、评选“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活动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地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评选“学科带头人”应注重学科的平衡和脱颖而出的中青年教学教研骨干的培养,切忌论资排辈。各有关方面要通力合作,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规定时间,确保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汕尾市教育局      

二○○八年七月一日    

附件1-5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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