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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立项课题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区直中等职业学校: 广西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已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工作 (一)各课题负责人应在8月1日前开题,并及时开展课题研究。 (二)凡立项为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资助经费重点(A类)课题和自筹经费重点(B类)课题的,请课题负责人填写《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论证书》,并于8月15日前直接寄至我办,由我办负责检查。 (三)凡立项为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自筹经费一般(C类)课题的,请课题负责人填写《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论证书》并于8月15日前交各高校科研处、市教科所(教研室),由我办委托他们负责检查。 二、课题资助经费工作 (一)批准立项为资助经费重点(A类)课题的项目,本年度资助经费为3000元/项。 各有关单位要大力支持立项课题的研究工作,按照至少1:1的比例配套研究经费,有条件的单位对自筹经费课题也应给予适当的经费配套。 (二)批准立项为资助经费重点(A类)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必须于5月30日以前将接收经费的帐户名称、开户行、帐号等信息报我办确认,以便及时划拔经费,收到资助经费后应及时将报帐凭证交我办销帐。 三、其他事项 我办不再针对课题负责人另行下发立项通知,如需要请上网下载《关于公布广西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桂教科学〔2008〕2号)。 请各有关课题管理单位及时传达本通知精神,督促课题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 立项课题的文件材料均可到广西教育厅公众信息网(网址:www.gxedu.gov.cn)的教育科研之广西教育科学研究所的规划课题网页查询下载。 联系人:何伟华、罗彩;联系电话:0771-5815305,5815302;地址:南宁市竹溪路69号,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 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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